广州市环境保护 “十一五”规划(11)
时间:2020-08-24 03:3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对中心城区河涌水系进行梳理,使河涌水系间连通形成活水。2010年前主要实施联合调水工程, 一是推进北江大堤“两涌一河”综合治理工程,开展西航道引水工程和中心城区北部河涌引清补水工作,把北江清水引入广州市。二是开展海珠区、荔湾区的河涌补水和群闸联控工程建设。另外,兴建雨洪调蓄水面, 调节洪峰流量、为河涌补水,并起到为城市增加休闲景观节点、增加城市水面率等多重作用。 推进河涌综合整治,主要通过河道截污、清淤、补水、护岸,岸上绿化、清拆河涌两岸的违章建筑,加强河涌水面保洁净化,消除城市内河涌黑臭现象,修复河涌生态环境。2010年之前结合市政河涌截污工程,对中心城区重点河涌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完成石井河、黄埔涌、赤岗涌、西碌涌、花地河、大沙河、庙头涌、车陂涌、乌涌、文涌、南岗河等主要河涌的综合整治工程。 4. 继续强化工业废水的治理,实现重点源全面达标排放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积极推广循环经济理念,扶持相关产业发展,建立区域性生态产业链,特别是重点支柱行业的生态产业链,降低水污染物的排放量。 深化完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对排放的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对现有企业将重点抓好107家市控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和全面达标工作,对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停产治理或关闭搬迁。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口在线监测,重点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到2010年水污染重点源排放口在线监测率达到90%以上,保证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 组织实施全市电镀和漂染行业定点入园工作。加强对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建材、冶炼和发酵等工业企业的治污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实施市区污染企业逐步搬迁计划。 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在厂内治理未达到排放标准或不允许排放的应引入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重点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控制畜禽养殖业适度发展的总规模,引导养殖业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方面发展。 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达到80%以上。污水排放不达标的养殖场要限期整治。 重视农村乡镇企业的废水污染治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加强对农用化肥、农药施用的管理,推广高效缓释有机肥和低毒生物农药,降低化肥、农药用量,减少农田化肥、农药的流失,利用水塘系统截污工程,使农田产生的污染物在小范围内得到循环利用,或利用湿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生态工程。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政策法规的研究,制订广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办法,建立面源污染监测与监督管理机构和实施机制。 6.加强与周边城市开展区域水环境保护的协作 加强与佛山、东莞、清远、惠州等周边城市的合作,通过建立区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加强跨境水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共同控制水污染,保护水源,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通过省统一协调,解决广佛河、佛山水道、平洲水道、秀水涌、牛肚湾涌、芦苞涌、西南涌、国泰水等河流的来水对广州市主要饮用水源地西航道的污染;解决清远电镀厂群排污对白坭河的污染;与佛山市共同保护顺德水道及沙湾水道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与惠州龙门共同保护增江上游水质;与东莞市共同保护东江北干流广州东部水源的水质。 (三) 大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让市民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享受更多蓝天白云;以提高城市人居环境空气质量为落脚点,控制各类大气污染源。 1. 巩固工业企业脱硫工作成果,全面推进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巩固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全面达标工作成果,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管理,深化完善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全部重点企业的废气达到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的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