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 “十一五”规划(10)
时间:2020-08-24 03:3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对石滩―仙村―新塘及西福河下游一带的污染企业,分批进行关、停、并、转,保留的企业必须进入环保工业园区,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强化环保监管,并加快新塘污水处理厂、石滩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彻底解决东江北干流水源保护区水污染的问题。 加强沙湾水道水源保护区沿岸沙湾、市桥等地的工业污染源治理,完善城市污水截污工程,污水进入前锋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景观林带建设,在西村水厂、石门水厂和江村水厂、巴江水厂、新塘水厂、西洲水厂等水厂水源吸水点上、下游2公里范围,建设宽度为10~30米的景观林带。 2.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全力推进珠江综合整治 继续贯彻实施《广州市2003年―2010年珠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力推进珠江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到2010年,主要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体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要求,珠江广州河段有机污染明显改善,河水变清。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主体工程是集污管网,污水处理厂是系统的服务终端。推进万人以上镇级污水处理系统,特别是加快中心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污水处理规模和处理深度。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加强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确保达标排放。 优先考虑在对饮用水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快、人口集中,城镇污水污染治理矛盾较突出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到2010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在中心城区,开展大沙地污水处理系统一期(20万吨/日)、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三期(20万吨/日)、龙归污水处理系统(5万吨/日)、竹料污水处理系统(3万吨/日)、石井污水处理系统(15万吨/日)、九佛污水处理系统(0.5万吨/日)等六个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对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一、二期工程挖潜,增加处理能力6万吨/日;扩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系统。 拟在各区、县级市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如下: 花都区:将花都新华污水处理系统扩建到10万吨/日,建设花东污水处理系统(1.8万吨/日)、狮岭污水处理系统(3.5万吨/日)、炭步污水处理系统(1万吨/日)、赤坭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及芙蓉的污水处理系统首期(0.5万吨/日)。 番禺区:建设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二期(10万吨/日)、大石污水处理系统(4万吨/日)、钟村污水处理系统(4万吨/日)、南村-新造污水处理系统(3万吨/日)、化龙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榄核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大岗污水处理系统(1万吨/日)、东涌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 南沙区:建设南沙岛污水处理系统(10万吨/日)、珠江管理区污水处理系统(6万吨/日)、龙穴岛污水处理系统(4万吨/日)、沙仔岛污水处理系统(3万吨/日)、小虎岛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横沥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万顷沙污水处理系统(7万吨/日)。 萝岗区:建设黄陂污水处理系统(3万吨/日)、永和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工程(8万吨/日)、萝岗中心区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5万吨/日)、东区污水处理系统二期工程(7.5万吨/日)、西区污水处理系统二期工程(3万吨/日)、镇龙污水处理系统(3万吨/日)。 从化市:从化街口净水厂从0.6万吨/日扩建成2.1万吨/日, 并建设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首期(5.0万吨/日)。 增城市:建成荔城污水处理系统一期(2.5万吨/日)、荔城污水处理厂二期(7.5万吨/日),新塘污水处理系统一期(10万吨/日)、石滩污水处理系统一期(2万吨/日)。 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的重点是污水集水管网的建设。新建设区的集水管网布设,必须进行雨污分流;在旧城区,有条件的区域应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没有条件进行雨污分流的,要注意截污,并保持一倍以上的截流倍数。在一些发展较快的区域,污水处理厂暂时不能建设的,应优先建设污水处理管网。 3. 建设水系网络,推进河涌综合整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