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2019年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2)
时间:2020-08-13 21:4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在破产案件受理总量不断攀升的同时,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审理的质效得以稳步提升,2019年审理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破产案件。最高法院推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件,绍兴上虞法院审理的“浙江金盾系破产重整案”位列其中。84亿元债务获得公平、有序清偿,区域性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为了更好推动债务人自主参与重整重组程序,预重整工作的探索稳步推进,2018年底,温州中院推动市政府出台《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纪要》(温政办函〔2018〕41号),专门针对预重整的相关联系机制等作了明确。为山农股份有限公司、河田集团等预重整案件的探索提供了技术支撑。 为探索个人破产立法提供实践经验,2019年温州、台州两地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有力推进。 2019年4月 台州中院出台《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审理规程(暂行)》 2019年7月 温州市府办印发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府院联席会议纪要 2019年8月 温州中院出台《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到年底,温州全市法院立“执清”字号案件25件,审结11件,台州两级法院共受理个人债务清理案件117件,审结23件,积累了个人债务清理的初步经验。 4 破产审判助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 近年来,浙江高院积极统筹部署、持续着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审判工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各级法院通过破产审判推进资源要素重新配置,加快推进处置“僵尸企业”,积极化解不良资产及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实现市场出清,盘活存量资产,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 2019年全省各地区法院通过破产审判优化资源配置总体情况: 由上可知,2019年全省法院通过审结1704件破产案件,共处置金融债权628.0386278亿,房屋767.3657254万平方米,土地20489.69369亩,通过破产程序释放土地、房产等经济资源,实现“腾笼换鸟”,有效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共安置职工25842人,更好地保证职工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通过司法手段化解企业债务纠纷,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优胜劣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2019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重点工作部署和推进 1 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组织保障,根据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浙江高院在年初即统一谋划,部署破产法庭的申报工作,得到最高法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2019年4月浙江高院向最高法院提出了设立破产法庭的申请。2019年11月25日,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杭州市、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审理破产案件的专门审判机构并集中管辖部分破产案件,2019年12月24日,省委编办批复同意。2019年12月28日,全国唯一一个地级市破产法庭温州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同年12月31日,杭州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杭州、温州破产法庭的设立,一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出清产能过剩行业,培育经济新动能;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为挽救涉困企业,出清“僵尸企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杭州中院在设立破产法庭的基础上,于2019年11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的通知》,建立破产案件专人审理机制,由专门业务庭或固定员额法官专职审理破产案件,并对破产法官实行区别考核。为加强对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指导监督,高院民五庭(挂金融审判庭牌子)于10月实体化运作,负责金融、破产两大类案件的审理和调研指导。 2 完善法院内部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审判质效 ��深化破产案件简易审机制,努力节约破产程序成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