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
时间:2019-06-06 08: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的确定和罢免须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且须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并配有一名专职秘书,该秘书由公司财务总监担任。” 4、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5、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福特汽车公司之间的《关于CX743 ICA 整车出口南美洲项目至Job#1节点的工程服务协议》和《CX743 ICA 整车出口南美洲项目供应商ED&T费用支付协议》,并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金文辉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协议。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持有本公司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安宁、姜大卫和范炘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日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9-026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5月22日向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监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至5月30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 三、会议决议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监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1日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9-027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22日至5月30日以书面表决形式批准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下午3:00至2019年6月2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1日。B股股东应在2019年6月1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