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
时间:2019-06-06 08: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2)修订《公司章程》原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 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原文如下: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修订后的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如下: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在《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4)修订《公司章程》原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百四十五条原文如下: “第一百四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的第一百四十五条如下: “第一百四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会同意《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9年修订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9年修订案》》全文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本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了相应修订,并因此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原文如下: “第二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及其它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修订后的第二十条如下: “第二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案》》全文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本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了相应修订,并因此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原第三条: 第三条原文如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自然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由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提名、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的确定和罢免须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且须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并配有一名专职秘书,该秘书由公司财务总监担任。” 修订后的第三条如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自然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由以下方式产生: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提名、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通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