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汽车消费:融资租赁成套路贷,购车变租车?
时间:2019-05-20 05:3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一、轻信朋友和传言,险些车财两空 一位女性汽车消费者近日反映,经朋友介绍,她向当地一家中介型公司支付15万元后,与公司业务人员到省会一家公司办理购车手续。在大量协议、凭证类的纸上签字后,“购”回一辆价价值几十万元的奥迪车。 没想到对方后来要求补缴车款,还要支付租金,这让她大吃一惊:买的车怎么还有租金?而且还有利息,算下来年息高达50%!!!她回忆说,当时在签约现场虽有疑虑,但并未想太多,至到现在被对方讨要钱款才意识到,可能上当了。 但她还是不明白,这次消费为什么不是购买,而是租车? 这是一种什么性质和行为?向不少人请教,听说这叫“汽车融资租赁”,据说是一种新型汽车消费形式。 不过她坚持认为,自己想要选择的其实还是传统购车方式,并没有想要选择这种融资租赁(甚至根本就没听说过,也根本不懂)方式。至于为什么会在当时选择买车,是因为听了朋友的引导,认为只需先付十五万元,后面分几次付,总算下来比市面上的车会有些便宜---对朋友的信任和占便宜的心理,被一些不法商人和公司及时捕获,被误导并被钻了空子,自己跳进消费大坑。 买车一年后的某月,该女性消费者开车到外地父母处,莫名其妙地被来自石家庄的“出租”公司的人及时逮个正着,并且公司的人已经自行打开车门,声称要将车开走,暂时扣压。 报警后,对方对警察的态度也十分粗暴野蛮,理直气壮。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普通经济纠纷,不愿多管,当然对深层问题也未深挖,并未执法到位。稍后,对方强行将车开走。 数天后,这家公司给女性消费者发来《告知函》,强烈要求支付已经逾期的租金,并明确如五日内未到位,将变卖汽车。正在此一节点,女消费者向媒体反映了情况,并准备去当面接洽,试图能够解决问题。 后来听说,此去不虚此行。具体如何达成解决方案,并无确切消息。此事似乎就此了结,但事情背后的一些现象,却值得关注。
二、融资租赁:被扭曲的新型汽车消费骗局 根据定义,汽车融资租赁是将汽车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一种新型购车方式: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购买客户指定的车辆,然后再将车辆租给客户使用。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保证金后,再按月支付租金(含利息),直到租赁合同到期后,由客户决定是否取得汽车所有权。如果要获得所有权,就得按合同结清所有款项。 从定义和流程看并不不妥,且因为有了金融公司的介入而更利于解决上下游供需链的资金压力。但问题在于,客户并非一定直接与销售方对接洽谈,过多的中介公司和人员普遍存在的强行推销和诱导性消费行为,往往使多数客户云里雾里,防不胜防,不明就里地签署了这样一份自己并不认可的协议,也因此改变了自己的消费性质。各级销售人员带有欺诈性的误导,则是其中关键,客户的贪便宜心理,则在其次。 从首节文字可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租、贷分离的购车消费。但至于什么是融资,合同并未体现。消费过程说明,购车人的钱实际上被某方用于其它用途,并只有利于其一方。这大概就是融资,但事实上坑害的是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本来融资应有融资合同,租赁则有租赁合同,融资租赁也必须有合同,但据称,购车方什么也没拿到,只有一张普通收条。 在违背消费者意愿和知情权的情况下,不尽到告知义务,将消费者的购买合同和购买行为暗中强行异化为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和年息达50%的民间高利贷行为。并且在催缴所谓租金过程中使用威胁、恐吓等令人恐惧的黑社会手段,让这类消费贷款产品成为继臭名昭著的校园套路贷、企业套路贷之外,另一种具有欺骗性质的汽车套路贷,如果任其泛滥,后果不堪设想。幸运的是,此次女性消费者无论以何种方法,总算得以及时了结, 可以平安回归正常生活了。 结合当下严力打击民间非法金融犯罪,如高利贷和套路贷的国家政策,以及在近日频频引爆的汽车消费者自发维护个人权益的新闻,这起不大不小的汽车消费套路贷事件,将给我国的汽车消费市场、汽车金融市场增添一道并不好看的风景。特别是在汽车消费市场整体大幅下滑的当下,维护行业信誉,坚守法律底限,保持良性竞争,显得非常重要。
三、维权虽难,法律是最不坏的选择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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