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

时尚汽车_汽车生活移动版

主页 > 经销 >

“裸体做官”现象会愈演愈烈(8)

官员的收入申报和公开也是反腐败的利器、治本之道。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阅官员乃至首相的财产与纳税状况;1883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财产申报的法律——《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美国规定,包括总统在内的25万公职人员每年要公开申报财产,不报、漏报的将面临民事诉讼和罚款,谎报者将被提起刑事诉讼。1989年美国参议院议长赖特因违反财产申报法而辞职。前不久,美国俄亥俄州长,因为5千多美元礼物未申报,包括球赛门票、飞机票、没有付费的宴会而被起诉。  

韩国自1993年开始“阳光运动”,金泳三总统率先公布个人财产,韩国国会通过了“公职人员财产登记制度”,规定自总统以下34000多人必须申报财产、1670名高官必须向社会公布财产。  

2003年6月17日,墨西哥《信息公开法》实施后的第7天,1万名公务员因为没有按照规定公布自己的财产而被停薪停职。  

俄罗斯联邦规定,任何政府官员在就职前必须申报个人和家属财产,每年4月1日前申报上个会计年度的收入和财产变化情况,申报的数据向社会公布,接受公民的监督和举报。  

印度也建立了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2007年5月16日总理辛格公布了个人财产情况。  

2007年3月13日,越南总理阮晋勇签署颁布了财产申报的法令,所有国会代表与副处级以上的政府官员于9月起申报财产,公布他们的收入、房地产、海外资产、账户以及其他个人财物。  

台湾地区早就实施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香港实行了公务员申报利益制度,前财政司长梁锦松就因为买车时被指存在不当利益,招致媒体批评而辞职。  

大陆在财产申报方面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1995年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1997年推出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2001年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未来,大陆如果能以立法的方式确立公务员的财产实名、申报、公开、监督的制度,必将大力地推动中国的廉政建设。  

公务人员在任职期间依法向社会公布其个人收入和家庭财产,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所拥有的现金、存款、证券、不动产、各种投资及其他资产,接受社会监督,是建设廉洁政府、取信于民的关键之举。一要建立财产实名登记制度,公民的所有财产包括存款、股票、房地产等都必须以真实姓名持有;二要建立财产年度申报制度,公民特别是官员每年都必须申报收入和财产;三要建立财产公开制度,官员不仅要申报财产,而且其财产状况要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四要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如果官员申报不实,公民可以举报,有关方面依法查处。  

上述属于阳光财产制度,另外还要建立阳光公共财政制度,也就是人大必须掌握“钱袋子”,履行严格监督财政支出的作用。财政预算决算、怎么花纳税人的钱都必须由人大决定,而不是官员说了算,这样才能解决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豪华汽车、公款旅游出国、“跑部钱进”等浪费资金和财政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发达国家的资金使用要经过各级议会同意,还有一些国家有议会审查官、监察官、行政审查官等,没有他们的同意,行政官员的决策不受法律保护。  

有了新闻监督与群众监督、阳光财产与阳光财政,腐败也就没有立足之地了。所以,可以说反腐败其实很容易。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民生经济学”网站:。)  

……………………  

呵呵。  

新闻监督、群众监督。问题在于,如果当局把这两个资源统统垄断起来,又能怎么办呢?  

2006年1月官方媒体就透露,中国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公安部统计显示,到去年底,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其中多为贪官),涉案金额达700亿元人民币。目前通过双边司法协助、国际刑警组织等手段遣返并追回财产的只有很小一部分。到2004年底,中国与47各国家签订了71项司法协助的协定或条约,与23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但是,中国与美国等腐败犯罪涉案人潜逃较多的国家,尚未签订双边引渡条约。  

当年官方媒体还引用安邦的研究结果说,中国可能正在上演新一波资金外逃。中国的贪官最典型的特点是什么?“捞了就跑,跑了就了。”这是早前官方《瞭望东方周刊》一篇文章做出的总结。该文披露,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认为,中国外逃的4000多名贪官中,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87.5%,其他部门约占12.5%。与贪官外逃相伴生的是资金外逃,1988年至2002年,中国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从1990年开始,资金外逃额在每年100亿美元上下波动,总体呈上升趋势。  

崔之元发来具体案例。  

Cui Zhiyuan  

2007年12月6日 10:05  

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被判死缓  

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被判死缓  

2007年12月06日06:13 新京报   

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  

(责任编辑:admin)
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