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招220人!河北机关事业单位最新招聘岗位表来啦(3)
时间:2020-08-12 21:1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同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如出现政治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治考察合格人员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劳动合同 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岗前培训 由雄安新区公安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311 83818508 政策咨询电话:0312 5621137 详情登录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关于公开招聘群众工作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0名群众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群众工作辅助人员20名(具体岗位见群众工作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二)具有河北省户籍,其中部分职位要求雄安新区雄县、容城县或安新县户籍。 (三)学历一般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均含2018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6日后出生),部分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6日后出生)。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雄安新区三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人员管理 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至20日17:00。 3、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