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
时间:2020-07-28 06: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2、甲方应乙方及其聘用的中介机构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数据和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及完整,无任何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的情形,该等文件、数据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本次股份转让向乙方及其聘用的中介机构披露的信息等。 3、甲方于签署日前已获得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批准及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的甲方代表拥有签订本协议的充分权利或授权,甲方签署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4、甲方承诺于签署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上报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5、甲方对标的股份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查封、留置、请求、索赔、担保、在先权、承诺、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其他争议或其他妨碍、权利负担或类似的不利请求,亦不存在信托安排、对赌、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甲方有权无任何限制地出售、转让和部分转让标的股份及其附属权利及权益,除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外无须事先取得任何第三方同意。全部标的股份权益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无任何妨碍地转让予乙方。 6、甲方承诺不存在任何针对本次转让股份有关的争议、索赔、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协议转让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的股份被冻结、查封的任何情形或者风险。 7、过渡期间甲方不会在标的股份上设定任何第三方权利,亦不会对标的股份进行任何处分,并确保标的股份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8、甲方承诺不实施任何违反本条承诺及保证或者影响本协议效力的行为。 9、甲方承诺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负面事项。 (六)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乙方系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所述各项声明、承诺及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无条件及无保留。 2、乙方应甲方及其聘用的中介机构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数据和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及完整,无任何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的情形,该等文件、数据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本次股份转让向甲方及其聘用的中介机构披露的信息等。 3、乙方于签署日前已获得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批准及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乙方代表拥有签订本协议的充分权利或授权,乙方签署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4、乙方保证其用于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5、乙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6、乙方承诺标的公司注册地址和总部地点设在马鞍山,永久不变。 7、乙方在股份交割日起的3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标的公司股份。 8、乙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保持标的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队伍稳定。 9、乙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或义务以及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除承担本协议已约定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按照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乙方为防止该等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2、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或义务以及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除承担本协议已约定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按照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影响乙方向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为防止该等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八)协议成立、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在如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股份转让; (2)相关部门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经营者集中申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