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8 06: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使得国内重卡、专用车市场波动较大,竞争日趋激烈。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安全、平稳、有序地推进复工复产,持续推动营销体制创新和市场转型;积极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完善产品销售模式,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销售中重卡9,344辆,较上年同期下降7.36%;累计销售专用车上装7,060辆,较上年同期增长12.3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513.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26.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7.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121.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12.24%。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59,817,880.68元、其他流动负债7,776,324.49元、预收款项-67,594,205.17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19,919,600.07元、其他流动负债2,589,548.01元、预收款项-22,509,148.08元。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20-030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