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近3年净利均不敌应收账款 研发费用率垫底同行(4)
时间:2020-07-09 00:5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报告期内,科威尔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2018年开始,科威尔境内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境外销售通过采用直接销售、经销两种模式进行。 2017年至2019年,科威尔直销收入分别为4538.07万元、1.18亿元和1.60亿元,占比分别为46.01%、84.38%和94.48%。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科威尔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647.43万元、2530.11万元和4479.3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17%、18.07%和26.45%。2018年度、2019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下降主要系中盛利合、北京寰宇、深圳科威尔上海科喆及陕西科威尔等关联经销商收入下降所致。 直销模式下,科威尔主要客户为新能源发电、电动车辆、燃料电池和功率器件的企业制造商,以及电动汽车行业动力测试系统集成商(如:无锡朗迪、四川诚邦、南通常测等)。 报告期各期,科威尔向前五名客户直销收入占比分别为46.01%、84.38%和94.48%。科威尔披露直销客户包括直接客户和电动汽车行业动力测试系统集成商。而科威尔2018年度、2019年度前五大客户中仍然以无锡朗迪、四川诚邦等系统集成商为主。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科威尔对无锡市朗迪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分别是195.38万元、502.79万元、1375.20万元;对四川诚邦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分别是134.32万元、638.93万元、317.73万元。 2018年新增两家机构股东 科威尔2018年增资引入新股东中小企业基金、滨湖创投。 2018年11月26日,科威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157.8947万元,其中新增股东中小企业基金以2400万元认缴公司46.32万元出资,其余2353.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增股东滨湖创投以600万元认缴公司11.58万元出资,其余588.4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目前,科威尔共有4名非自然人股东,分别为合涂投资、京坤投资、中小企业基金以及滨湖创投,前述非自然人股东均为有限合伙企业。 合涂投资、京坤投资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自然人,不属于国有股东。中小企业基金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分别为江苏毅达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滨湖创投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安徽国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分别为合肥滨湖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中小企业基金共持有科威尔4%股份,滨湖创投共持有科威尔1%股份。 部分股东曾代持股份 科威尔主要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在2017年以前由部分股东的家属代为持有。 2012年8月,科威尔有限增资时,新股东傅仕涛、邰坤和叶江德离职手续正在办理中,唐德平和夏亚平均已离职且入职科威尔有限。由于股东规范意识不足,为便于工商登记,简化手续,各股东经协商一致,决定维持工商登记的股东和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增资完成以后仍由邵国红、吴亮作为工商登记股东,并由邵国红、吴亮为所有新股东代持股权。 科威尔表示,在2012年12月傅仕涛、邰坤和叶江德等股东从原工作单位离职后,鉴于公司成立初期股东规范意识不高,且股东邰坤、叶江德长期居住在外地,为便于公司开展业务以及简化工商登记手续,相关股东未解除代持关系。相关股东于2016年7月召开股东会并签订转让协议解除了全部股权代持关系,2017年11月,科威尔有限就前述解除股权代持关系涉及的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傅仕涛2003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在艾普斯电源(苏州)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职员、课长、行业经理职务,2012年8月科威尔有限代持发生时,傅仕涛在艾普斯电源(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经理职务,相关劳动合同中存在竞业限制的约定;邰坤2001年4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在艾普斯电源(天津)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代表职务,2012年8月科威尔有限代持发生时,邰坤在艾普斯电源(天津)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代表职务,相关劳动合同中存在竞业限制的约定;叶江德2008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在艾普斯电源(苏州)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代表职务,2012年8月科威尔有限代持发生时,叶江德在艾普斯电源(苏州)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代表职务,相关劳动合同中存在竞业限制的约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