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5)
时间:2019-05-18 03:3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截至公告日,王中营先生持有公司3,298,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4%,2011年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王中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党增军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9月生,大学学历,1988年到内配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内配总厂工程办主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党增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中原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党增军先生持有公司6,536,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党增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刘东平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生,大学学历,1992年到内配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内配总厂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公司技术中心主任、企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刘东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中原内配集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原内配集团鼎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灵动飞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新乡市九盛远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东平先生持有公司3,320,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东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薛亚辉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2月生,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第十四届焦作市政协常委。2003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中原吉凯恩总经理秘书、中原吉凯恩商务部副部长、中原吉凯恩总经理助理、中原吉凯恩副总经理。现担任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中原吉凯恩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薛亚辉先生持有公司4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薛亚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薛亚辉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德龙先生配偶的妹妹的儿子,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邢敏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1月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农机部、机械部办公厅副部长秘书,机械委机电部老干部局处长,机械部老干部局副局长、行政司党委书记兼副局长、人劳司司长,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党委书记,中国机床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顾问。现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邢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