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商人“劳斯莱斯”遭他人变卖,嫌疑人被逮捕后最终不予起诉
时间:2019-06-13 11:4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核心提示:陕西西安一商人将“劳斯莱斯”轿车借出后就出了国。他回来后发现轿车被他人卖掉了。嫌疑人被刑拘后,又被取保候审。最终,司法部门认定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撤案处理。 被人私自卖掉的“劳斯莱斯”。受访者/供图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李晓磊 报道 自己的“劳斯莱斯”被他人偷偷卖掉4年后,李强至今未找回。让这位西安商人更疑惑的是:卖车人明明已遭逮捕,司法部门却于年初将案件撤诉。实际上,早在2018年2月,嫌疑人王磊就取保候审了。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调查发现,王磊之所以能把豪车卖出,是因为有人伪造了李强的身份证信息,并以此办理出真实的车辆行驶证。 随后,李强的车子,先落户到江苏南通,后又流向上海。最终,李强花545万元买的车,只卖了361万元。这些钱被王磊据为己有。 事发一年多后,警方将王磊刑事拘留。案件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简称长安区法院)审理。庭审后一年,法院向检方发了份函,建议撤回起诉。当下,王磊已恢复自由。 抵押他人豪车 李强在陕西商界小有名气,2015年前后,他购买了一辆白色“劳斯莱斯”古斯特轿车,除545万元裸车价格外,他还交了49.2万车辆购置税,又拿200多万元做内饰。 大约在2015年六七月份,李强的朋友薛某世找他借“劳斯莱斯”,声称要“接个领导”。李强毫不犹豫将才跑了1000多公里的车交给薛某世。 因李强此前有违章行为,所以这辆“劳斯莱斯”的车辆行驶证被交警暂扣,其他购车手续都放置在车里。车子借出后,李强去了国外。 没过几日,薛某世的公司出现资金紧张,需要借款周转。于是,他通过中间人张某国、韦某可联系,称可以通过“劳斯莱斯”抵押借款。于是,韦某可联系到西安鹏腾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明。 2015年7月31日,薛某世方面作为甲方,与乙方张明签订借款协议。合同约定,甲方从乙方处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30天,利息10万元。抵押物为“劳斯莱斯”。 双方约定,如果甲方在2015年8月30日无法还款的话,张明有权处理那辆“劳斯莱斯”。就这样,在李强没给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薛某世将车辆产权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票一并交给张明。 合同签订当天,按照抵押车辆社会市场行规,双方还签订了旧机动车交易协议,抵押到期日也是2015年8月30日。 不久后,一个叫王磊的人,通过韦某可的微信朋友圈知道了“劳斯莱斯”被抵押一事,他回复韦某可说:“把兄弟也照顾下。” 知情人告诉记者,当时他就有意把车辆处理掉,张明也表现出兴趣。 2015年8月18日,在借款未到期的情况下,张明拿着“劳斯莱斯”随车手续中李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新大队补办车辆行驶证。 待车辆行驶证办出来,张明前去领取时,公安机关要求车主李强必须到场。他担心出事,就以出去找李强的名义离开,没敢领证。 到了还款期,薛某世无能力还款,于是双方续约一个月,月利息仍为10万元。 9月15日,韦某可问王磊,是否愿意抵押那辆“劳斯莱斯”,但给的钱要比之前100万元高些。王磊当即表示同意。 后来,韦某可将车辆资料发送给王磊。9月16日,王磊通过微信开始联系二手车市场,询问“劳斯莱斯”的出售价格。次日下午,韦某可带着王磊,与薛某世公司另一人员姚某生见面,并谈妥有关事宜。 2015年9月17日,姚某生代表公司与王磊签订了借款120万元的协议,期限到10月30日,本息共计132.5万元。同样,如果到期无法还款,王磊有权处置那辆“劳斯莱斯”。当天,双方还签订了《旧机动车买卖协议》。李强仍不知情。 协议签订当天,王磊将自己的银行卡给姚某生,姚某生还了张明110万元本息。当晚,王磊将“劳斯莱斯”开走。张明从这个局中退了出来。 被私自卖出的“劳斯莱斯” 为了将车处理掉,王磊费尽心思。2015年9月18日凌晨,他先通过微信联系方某说:“明早起来给哥联系调个身份证复印件。”中午时,韦某可却给王磊发来李强的身份证电子照片。后经记者证实,该身份证背面系伪造。 晚间时,王磊又联系杭州二手车市场,再次询问“劳斯莱斯”出售价格。他声称车是自己的,对方已抵押,和车主无关系。 卖车人曾居住的小区,目前已经搬走,去向不明。记者 李晓磊 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