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加量不加价” 车险市场重拳纠偏(2)
时间:2020-08-10 04: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本次车险改革重在让利于民。不过其中提出,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引导行业将商业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对于车险中间渠道——汽车经销商来说,影响巨大。经销商将面临车险保费总规模下降和佣金收入下降的双重影响。简单测算一下,每年车险佣金收入将会直接减少10%。 我有两个建议,一是车损险主险增加7个附加险,包含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保费充足度将有所下降,风险成本增加,建议在新车出单折扣上对风险成本的增加有所反馈。第二,车商渠道的业务质量是最好的,保费规模也比较大,建议保险公司给予经销商渠道差异化的手续费。 广汇也在积极应对,一是提供专业化的车险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充分挖掘客户需求,提升新车首保率和保有客户的续保率,提升车险的总保费规模;二是大力发展非车险业务,通过非车险业务的佣金收入,弥补车险佣金下降的损失,围绕人和车开发更多满足用户需求的多层次的保险产品,如轮胎保障、车上人员意外险、事故车维修补偿、健康险和寿险等。 【维修企业】 ♦某大型汽车维修连锁企业负责人 本次车险改革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确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这一点值得肯定。但从维修企业的角度来说,政策对经销商体系有利,却没太考虑到第三方维修企业的处境。文件中指出,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指定维修厂,意味着很多消费者会倾向于选择以厂家为背景的4S店维修体系,这对于好不容易才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民营维修企业很不利。而在监管部门主导的听证会上,多听取大型保险企业的声音,维修企业的反馈很难有通道。事实上,国家政策明确指出汽车售后环节反垄断,鼓励创业创新,推动汽车服务走进千家万户,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这一领域,我认为就应该对第三方维修企业给予一定的保护。 【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主任 张德志 《征求意见稿》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等内容,无疑将使消费者直接受益,提升了车险的保障水平。 事实上,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车险的过程中,比较关注自身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人格权中的安宁权和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比如,车险中的全损全险概念是否如消费者所理解,保险公司有必要做出解释;一旦出险理赔服务是否及时有效;保险合同格式是否清晰明了;保单合同等文件推送是否数字化更加便捷等。 特别针对本次改革,社会上有一些声音认为,强者恒强,中小保险公司将受到很大打击。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希望在整体保障的情况下,各类保险公司能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大保险公司提供主流服务,小保险公司提供个性化服务,在整体改革的红利之下各显其能,使消费者成为最大受益者。 ►记者观察 ♦别让力度空前沦为止步不前 用“力度空前”来形容新一轮车险综改并不为过,随之而来的则是业界对于改革难度的忧虑。从各个细节看,本轮车险改革确实已迈入深水区,可以预见实施的过程会遇到巨大挑战。而改革面临的最大难题则在于如何让各个层面都满意,让改革推进得更为顺畅和彻底。 每一次全面性的车险改革一定会出现阵痛,这在汽车产业发达的国家已多次验证,而承保的微利和承保市场的亏损靠投资收益弥补,从过去我国车险市场的多年实践来看也是常态,且备受诟病。因此,无论是改革的方向、执行的手段,还是待解的顽疾,其实早在业内人士的预料之中,早晚都会到来的阵痛或许并非想象中那么难以承受,重要的是行业上下要有迎难而上、坚定不移推动综改的决心。 对于包括大小车险公司、中介渠道和维修企业在内的众多车险行业参与者来说,本轮改革无疑是一场大考。能否在这场生死考验中获得生机甚至活得更好,考验着每一位参与者的智慧和内功。行业需要认识到,若想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市场化无疑是最佳选择,但也不能只依靠市场化。监管部门要在这一过程中把握好方向和节奏,在持续释放的巨大压力之下,给予从业者一定的喘息机会;行业协会要全力配合改革的推进,引导从业者学会自律;大型保险公司则要起到带头作用,对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深入思考、寻找应对之策,而不是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钻空子,阻碍改革的落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