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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汽车政策呼之欲出 产业链个股爆发在即

原标题:氢能汽车政策呼之欲出 产业链个股爆发在即

  5月9日,一份《关于征求<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行业内流传。文件显示,示范期间,要推广超过1000辆达到相关技术指标的燃料电池汽车,平均单车累积用氢运营里程超过3万公里。机构认为,当前氢燃料电池汽车正处于导入提速阶段,产业链将迎来高速发展时段并向纵深方向布局,投资机会将进一步强化。

  氢能汽车“十城千辆”步伐越来越近

  5月9日,一份由财政部发出的《关于征求<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征求意见函》)在行业内流传。文件显示,示范期间,要推广超过1000辆达到相关技术指标的燃料电池汽车,平均单车累积用氢运营里程超过3万公里。此次被具体征求意见的有北京市、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财政厅(局)等八个省份。《征求意见函》发出日期为4月29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7日。

  根据《征求意见函》,以上省份的示范城市主要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申报的城市应具备氢能供给条件,有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的经济条件和政策基础,并须承诺完成示范目标。

  与此同时,申报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氢能生产和储运、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突破、加氢站建设、车辆推广等四个方面各有侧重。

  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城市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示范城市。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函》指出,示范工作将重点支持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及中部地区的城市,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工作机制创新较为突出的城市。

  在示范目标方面,《征求意见函》分别就上述四个方面的示范情况设定了目标,分别为:一、核心材料、关键零部件技术取得突破并产业化,配套示范运行的车辆不低于500辆;二、应用新技术的车辆推广,符合技术指标的车辆推广规模应超过1000辆车;三、氢能供应和加氢站建设上,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加氢站超过15座;四、政策法规环境方面,建立加氢站建设运营、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使用、安全监管等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示范区以外地区原则上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新能源车“十城千辆计划”政策始于2009年,主要内容是通过提供财政补贴,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

  此前的4月23日,财政部官网挂出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提到“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

  根据此次流传的《征求意见稿》,示范城市应因地制宜,聚焦技术创新和产业链" target="_blank">产业链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氢能供应和加氢站建设、政策法规环境等方向,组织开展示范应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示范期间,要推广超过1000辆达到相关技术指标的燃料电池汽车,平均单车累积用氢运营里程超过3万公里。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试点示范期为四年,拟设定示范期间总预算规模,对单个城市不设上限,产品技术水平越高、推广应用新技术的车辆越多,奖励资金越多,“先到先得”直至预算安排完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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