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该不该?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是根本之道!
时间:2019-05-15 00: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导语:自4月9日“西安女车主维权事件”发生以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第一时间向相关经销商了解情况,参加有关部委召集的专题会议,积极配合政府对事件进行调查了解、提供情况汇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不应因个别不负责任的舆论导向而引发对汽车经销行业整体发展贡献的否定。我会一直以来并将继续加强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通过对事件的客观分析和理性总结,引领会员企业以此为鉴,进一步树立合法合规经营意识、提升服务品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良好的汽车消费秩序。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是根本之道! 近期因“西安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了一系列关于汽车行业的社会讨论,其中不乏一些质疑的声音,尤其是“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众所周知,探讨、分析、解决一个社会问题,应当秉承理性、客观,对社会公众的有些疑问,置之不理、无动于衷既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相反还会加剧误解和分歧,但因噎废食、“在倒掉洗澡水的同时也把澡盆里的孩子一块倒掉”的这种对“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不分青红皂白、是非曲直就一棍子打死的方式也肯定不足取。理应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的角度,对“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这一课题,根据行业实际状况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展开一系列的深度挖掘研究,与政府部门、汽车行业经营者、社会公众等各方主体共同展开探讨分享。 什么是“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 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角度来讲,汽车经销商提供服务属于马克思经济学中“社会分工”的典型表现形式,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我国汽车产业近些年来的迅猛发展也充分佐证了这一点。 首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 人民出版社 1975年 第56页)中深刻指出:“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的社会里,也就是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作为独立生产者的私事而各自独立进行的各种有用劳动的这种质的区别,发展成一个多支的体系,发展成社会分工”,“社会分工”是一条贯穿整个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主线。具体到该课题中,汽车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向消费者、金融机构等相关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是现代化社会分工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因此,该服务是具有深层次政治经济学基础支撑的客观存在和正当体现,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 其次,从对GDP贡献率、解决就业、税收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据统计,2018年全国汽车4S店2.9万家,从业人员近300万人,经销商集团实现税收贡献300亿元。可以说汽车经销商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大众、解决劳动力就业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一点也充分佐证了汽车经销商提供服务这一“社会分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从国家经济政策导向和汽车产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讲,汽车经销商依法提供包括:车辆保险兼业服务、协助消费者办理按揭贷款、代为办理车辆挂牌等服务,既顺应国家经济政策导向,也是汽车行业服务升级、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服务的内在需求。 首先,汽车消费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除房产外的第一大消费品,汽车消费得以满足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2019年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汽车经销商在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基础上,与消费者就经销商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等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合意,依法为消费者提供“协助办理贷款服务”(包括:提供金融产品介绍、贷款受理、申请材料收集初审、提报归档、见证签约、办理抵押、还款账户变更等一系列相关服务)、代办车辆挂牌服务以及为保险机构提供保险兼业代理服务、为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提供居间服务等完全顺应国家经济政策导向。 其次,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以4S店为主体的汽车经销商,主要收入来源包括:新车销售、售后维保、汽车金融等几个方面。其中新车销售贡献了主要的收入,但占比逐年下降;汽车金融服务业务近年来快速发展,占比逐年提升。很明显,这也是汽车经销商服务升级,以及消费者对快捷便利服务期许的内在需求。 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应当做到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