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16)
时间:2019-07-05 09:2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4、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1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六、“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七、“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