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消费刺激政策频出 汽车消费市场能否回暖?(2)
时间:2019-06-13 10:4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二、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密集出台 为了提振日渐低迷的汽车消费市场,国家相关部门从2019年年初以来就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消费刺激政策,最新的政策文件是6月6日三部委联合发布的。6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为进一步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发改产业〔2019〕967号)。除了中央部委出台指导文件外,地方政府也开始紧锣密鼓地抓紧落实相关举措,日前广东出台《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逐步放宽广州、深圳市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扩大准购规模,其他地市不得再出台汽车限购规定,放宽限购政策有利于刺激汽车消费,进而稳定消费信心和预期。 经过梳理,2009年以来国家为了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振经济,多次出台促进汽车消费方面的政策,其中包括:减征购置税、汽车下乡、老旧汽车报废补贴、节能汽车购置补贴等多重手段,具体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时间如图表5所示。从各项汽车消费刺激政策来看,刺激力度最大的当属购置税的优惠。按照我国现行的汽车购置税征收办法,此前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单位或个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缴纳10%的车辆购置税。如果按照一辆车最低10万的售价来计算,在以往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中,可减少5000元/量的税负,对于购车人来说优惠力度还是比较可观的。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车辆购置税法》对消费者来说是一大利好,使消费者购车成本进一步降低。根据《车辆购置税法》,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而在此之前,根据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要求,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降低了车辆购置税,有利于促进汽车市场的消费。
2009年以来,国家共推出三次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通过对以往的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进行回顾发现,历史上每次优惠政策的施行均会在短时间内显著提汽车销售的增长速度,但整体上政策也呈现出边际递减的效果。(1)2009年为了刺激当时相对比较低迷的汽车市场,国家首次推出了购置税减半优惠政策,刺激市场,效果明显。2009年1月份国内汽车销量当月同比负增长14%,而在当年购置税减半优惠至5%以后,当月汽车销量同比增速大幅提高,到了2010年1月份同比增速达到126%,创下历史的最高增速水平,此后汽车销量的当月同比增速从高位持续回落。(2)2015年10月份国家再次推出购置税减半政策后,国内车市销量再一次出现高增速的良好表现,此前2015年6-8月份连续三个月同比负增长,2015年10月份在购置税优惠减半后,汽车销量的当月同比增速快速会升至10%以上,其中11月份的同比增速将近20%,根据中汽协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汽车销量为2802.82万辆,13.65%,创2013年以来最大的年度销量增幅。(3)2017年1-12月份车辆购置税按照7.5%优惠征收,当年1月份汽车销量同比增速为0.23%,2月份增长到22.37%后增速开始大幅下滑,基本维持在个位数的水平,购置税优惠的刺激力度迅速减弱。而根据中汽协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月份1.6L及以下车型的销量增速有所下降,购置税减半变成仅减免25%的税费以后,对1.6L及以下车型的销售或多或少都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