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1项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德州优化营商环境(3)
时间:2020-06-28 18: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发布数据共享任务清单,12月底前实现与企业密切相关的规划、土地、税务、环保、市场监管等政务数据,以及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数据的共享共用。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压缩涉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时限,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平均压减至20个工作日,行政裁决案件需在60日内办结。 ◆以“十强”产业为重点,构建新旧动能转换专利库,每年向企业推送50件高价值专利。 17.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轻微失信企业,每年至多进行一次随机检查;对严重失信企业,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等,不得随意实施行政检查。 ◆落实信用修复制度对申请信用修复且符合规定的企业,审核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信用修复后联合惩戒措施同步取消。 18.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 ◆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 ◆在媒体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2020年6月底前,完成涉企税费专项清理整治。6月底前完成已出台涉企政策梳理。 ◆6月底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应诉平台,收到诉求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3个工作日内答复,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服务确认,难度较大或者多部门协调的事项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19.强化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估 ◆建立全市统一权威的政策发布平台。 ◆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政策解读。 ◆建立开放式评估评价机制,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营商环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考评,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20.严禁执法“一刀切” ◆根据企业环保绩效,部分重点行业实行差异化管控,对民生保障、外贸出口、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等工业企业以及省重大工程项目,纳入保障类清单。 ◆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可不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减排措施,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活动。 ◆对高危和自然灾害风险较重行业,出台限制性政策,事前进行认真论证并充分征求企业意见,根据企业实际分类实施。 ◆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重污染天气应急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要求或变相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对企业经营中的非主观轻微违规,凡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及时指导帮助企业纠错改错,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 2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各级、各部门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企业违约毁约。 ◆开展政府机关拖欠企业债务清欠行动,实行领导帮包制,2020年12月底前,拖欠5年以上的债务全部清零,拖欠2年以上的债务清偿80%以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