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年内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最高补贴4万元
时间:2020-06-21 17:2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晶报讯(记者 黄力彬)近日,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财政补贴申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指引》提到,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市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牌的个人消费者,最高可享受一次性财政补贴4万元。 根据《工作指引》,市民新购置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企业销售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开票日期应在2020年6月7日至12月31日期间。市民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后,应在6个月内申报相关补贴。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将视为放弃申领财政补贴资格。 在财政补贴方面,车主在深圳新购置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车主在深圳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车主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新购的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车主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新购的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财政补贴”与“置换更新财政补贴”可叠加享受,若个人消费者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并上粤B牌,最高可享受一次性财政补贴4万元。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财政补贴”与“置换更新财政补贴”不影响市、区其他汽车消费(券)补贴享受。 此外,若个人名下仅有1辆粤B牌小汽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深圳小汽车指标,则可增购1辆纯电动小汽车或1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在办理流程方面,7月15日起,申请人在市公安交警局使用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后,可通过“i深圳”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发改委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一览(粤B牌) 新车 ●新购置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并上粤B牌,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车主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置换车 ●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新购的纯电动高级型乘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按照2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将原有粤B牌车辆置换更新为在深圳新购的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按照1万元/车给予一次性“置换更新财政补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