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新浪财经(5)
时间:2020-06-06 10: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若公司层面该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也达标,则该激励对象本年度按本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可行权;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因个人业绩未达标所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也不得递延至下一年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德师报(验)字(20)第0022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5月11日, 本公司收到281位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的认购款215,456,295.00元。其中,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9,303,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66,152,795.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76,572,5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9,176,572,500.00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4,930.35万股,于2020年6月3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同日,本公司本次授予8,706.53万份股票期权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长城汽车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480、 0000000481、0000000482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0年6月3日 五、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912,726.90万股增加至917,657.25万股。本次授予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6.04%;本次授予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7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 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2020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1、限制性股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授予日A股股票收盘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测算,预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0年-2023 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0年 (万元) 2021年 (万元) 2022年 (万元) 2023年 (万元)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股票期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