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麦克奥迪: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19-06-02 04: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麦克奥迪 股票代码:30034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麦克奥迪”)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麦克奥迪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 9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0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3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4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6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0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1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2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5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8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MPI(BVI) 指 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杨泽声 指 Yeung Chak Sing先生 陈沛欣 指 Chan Pui Yan Stephen先生,系麦克奥迪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麦克奥迪 指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Motic Holdings 指 Motic Holdings Co. Limited,中文名为麦克奥迪控股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现控股股东 SFC(HK)、香港协励行 指 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 SFI(BVI) 指 Speed Fair Investments Limited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陈沛欣先生拟对Motic Holding进行增资,MPI(BVI)拟 对SFC(HK)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陈沛欣先生、 MPI(BVI)分别持有Motic Holdings 97.8849%、 2.1151%股权;SFI(BVI)、MPI(BVI)分别持有SFC(HK) 14.2857%、85.7143%股权 本报告书 指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16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 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BVI) 公司编号:172865 注册资本:USD 50,000.00 发行资本:USD 2.00 成立日期:1996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经营范围: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杨泽声 1 50% 2 洪秀云 1 50% 合计 2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 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杨泽声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杨泽声先生,洪秀 云女士系杨泽声先生的配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杨泽声:中国香港籍,男,1954年生,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H3793***,1980 年移居香港。1988年回厦门投资,先后创办厦门协励行电器工程有限公司、麦 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厦门市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政协委员, 第十三届政协常委,集美大学常务校董,1998年荣获“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 现任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发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介绍 1 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 香港 港元 10,500,000 85.7143% 贸易 注:根据2019年5月30日审议通过的《SFC(HK)增资决议》,决定SFC(HK)的发行 资本由150万港元增加至1,050万港元,增加的900万港元由MPI(BVI)认购。增资后, MPI(BVI)直接持有SFC(HK)85.7143%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泽声先生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发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介绍 1 RY Investment Co. Limited 香港 2港元 50% 投资 2 Easter Promise Enterprises Limited BVI 1美元 100% 投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1996年1月18日,主要业务为投资。 最近三年,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情况如下: 单位:港币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75,558,468.69 66,280,481.05 53,952,342.22 总负债 59,701,502.15 107,020,744.55 94,685,943.55 净资产 15,856,966.54 -40,740,263.50 -40,733,601.33 资产负债率 79.01% 161.47% 175.50%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56,604,592.54 700.33 5778.39 营业利润 56,597,230.04 -6,662.17 -1,584.11 净利润 56,597,230.04 -6,662.17 -1,584.1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及其诉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杨泽声 董事 男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境内外 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 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 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 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23,220,204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153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不变,仍为陈沛欣先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通过调整麦克奥迪第一大股东Motic Holdings、第二大股东SFC(HK)的股权结构,实现MPI(BVI)控制SFC(HK),陈沛 欣先生控制Motic Holdings,从而达到双方在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变的情况 下,各自控制持股平台的目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进一步增持或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权益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持有Motic Holdings及SFI(BVI)35% 的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但由于其在Motic Holdings及SFI(BVI)均为 少数股东,不具备控制力,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23,220,204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153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不变,仍为陈沛欣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沛欣先生、MPI(BVI)分别持有Motic Holdings及SFI(BVI) 65%、35%股权,SFI(BVI)持有SFC(HK)100%股权。Motic Holdings及SFC(HK) 分别持有上市公司40.9206%、24.1531%股权。陈沛欣先生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15,788,524股股份,MPI(BVI)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16,193,820股股份。具体股 权结构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MPI(BVI)拟对SFC(HK)进行增资,陈沛欣先生拟对Motic Holdings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MPI(BVI) 、SFI(BVI)分别持有SFC(HK) 85.7143%、14.2857%的股权;陈沛欣先生、MPI(BVI)分别持有Motic Holdings 97.8849%、2.1151%股权。具体股权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MPI(BVI)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4.1531%股权、间接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仍为116,193,820股;陈沛欣先生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40.9206%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仍为215,788,524股。本次权益变动 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陈沛欣先生。 二、增资决议的主要内容 (一)《SFC(HK)增资决议》主要内容 2019年5月30日,SFC(HK)特别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SFC(HK)已发行股本 将从港币1,500,000元(分为1,50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1元)增加至港币 10,500,000元,新增9,000,000股股份(每股面值港币1元),该新增股份在所有 方面与现有股份享有同等权益。 会议同意该9,000,000股新股被配发给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前述股本增加及配发完成后,SFC(HK)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前 后 股份数 持股比例 股份数 持股比例 Speed Fair Investments Limited 1,500,000 100% 1,500,000 14.2857% 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0 0% 9,000,000 85.7143% 合计 1,500,000 100% 10,500,000 100% 注:增资完成后,MPI(BVI)将直接持有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 85.7143%股权,同时 MPI(BVI)通过SFI间接持有SFC(HK) 5.0%股权,因此,MPI(BVI)直接及间接持有SFC(HK) 合计90.7143%的股权。 (二)《Motic Holdings增资决议》主要内容 2019年5月30日,Motic Holdings特别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Motic Holdings 已发行股本将被从港币1,000,000元(分为1,000,000股, 每股面值港币1元)增 加至港币16,547,816元,新增15,547,816股股份(每股面值港币1元),该新增股 份在所有方面与现有股份享有同等权益。 会议同意该15,547,816股新股被配发给陈沛欣。 前述股本增加及配发完成后,Motic Holdings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前 后 股份数 持股比例 股份数 持股比例 陈沛欣 650,000 65% 16,197,816 97.8849% 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350,000 35% 350,000 2.1151% 合计 1,000,000 100% 16,547,816 1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经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来源及声明 根据MPI(BVI)出具的关于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有关增资事项的说明, SFC(HK)新增9,000,000股股份由MPI(BVI)全部以现金支付,交易总金额为港币 9,000,000元。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 资金和自筹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增资资金全部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MPI(BVI)通过向SFC(HK)增资实现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123,220,204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由MPI(BVI)以现金港币9,000,000元向 SFC(HK)支付。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麦克奥迪 主营业务或者对麦克奥迪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方案。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 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和置换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提出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上述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作出 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出现前述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 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 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 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和义务。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麦克奥迪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 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业务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上市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仍然为陈沛欣先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杨泽声先生承诺自身将采取必要方式不影响上市公 司的独立性,主要内容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期间,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 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 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 提供担保。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 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六)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 立。” 二、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 与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情况,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杨泽声先生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控股、合资或联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情形。 2、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方及承诺方 控制的企业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合资或联营)新增与本次 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同类业务活动。如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 企业未来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企业 将通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 争。”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实际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 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新的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性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 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 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为规范未来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问题,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杨泽 声先生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利用自身对麦克奥迪的重大影响, 谋求麦克奥迪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本企业投资的其他企 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麦克奥迪的重大影响,谋求与麦克奥迪 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杜绝本人/本企业投资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麦克奥迪及其下属子公司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麦克奥迪及其下属子公司违规向本人/ 本企业所投资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对上市公司股东的 义务,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同时或相似交易 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 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承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本企 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受本人/本企业控制的直接 持股方将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承诺SFC(HK)将依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 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非本人/本企业不再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本承 诺将始终有效。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一切损失将由本人/本企业承担。”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 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 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披露的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计划,亦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 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它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 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信息如下表(根据IFRS编制):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港币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367,406.90 367,406.90 367,406.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7,406.90 367,406.90 367,406.90 应收账款 16,473,415.82 13,370,038.27 12,173,713.79 货币资金 58,717,645.97 52,543,035.88 41,411,221.53 流动资产合计 75,191,061.79 65,913,074.15 53,584,935.32 资产总计 75,558,468.69 66,280,481.05 53,952,342.22 应付账款 59,701,502.15 107,020,744.55 94,685,943.55 流动负债合计 59,701,502.15 107,020,744.55 94,685,943.55 负债合计 59,701,502.15 107,020,744.55 94,685,943.55 实收资本 15.60 15.60 15.60 未分配利润 15,856,950.94 -40,740,279.10 -40,733,616.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56,966.54 -40,740,263.50 -40,733,601.33 负债与所有者权 益合计 75,558,468.69 66,280,481.05 53,952,342.2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港币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股息收入 56,575,728.90 - - 利息收入 28,863.64 700.33 5,778.39 管理费用 7,362.50 7,362.50 7,362.50 利润总额 56,597,230.04 -6,662.17 -1,584.11 所得税费用 - - - 净利润 56,597,230.04 -6,662.17 -1,584.1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 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身份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 明文件。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决定及相关协议 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2、《Motic Holdings增资决议》; 3、《SFC(HK)增资决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 24个月内发生相关交易的说明。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3、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以 及该等人员的直系亲属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及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近5年未受到处罚、诉讼、仲裁事项的声明。 (四)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承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表 二、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麦克奥迪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人名称: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泽声 2019年 5月 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人名称: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泽声 2019年 5月 30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厦门市 股票简称 麦克奥迪 股票代码 30034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持 股5%以上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拥有境内、外两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数量: 0 拥有权益比例: 0% 本次发生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123,220,204 股,变动比例: 24.1531%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联交易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争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增 持或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情形 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 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 问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批准进展情况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是□ 否√ 信息披露人名称: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泽声 2019年 5月 30日 中财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