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指标/给补贴 刺激汽车消费政策都在这(3)
时间:2020-05-01 03:0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长春市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凭2020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鼓励团体采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以上政策不叠加使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 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魏佳旭说,长春市区共有300多家汽车4S店,各区级商务局要深入门店,加大宣传省政府《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2条汽车促销政策拉动消费,要长期举办汽车4S店促销活动,利用汽车展等展会活动拉动汽车销量增长;要加大对报废车拆解店清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的经营和销售。 宁波市 3月26日,宁波印发《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9月30日之前,鼓励本地乘用车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 《意见》指出,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消费者购买宁波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同时,宁波对本地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年首发投产并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车型,累计产量突破1万辆后,产量每超过10%给予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北京刺激汽车消费措施(尚未研究论证) 3月24日,网络上流传出一则疑似源自商务部网站公布的消息。消息称北京市正研究制定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针对本市无车且在轮候范围的新能源车需求家庭,上半年再释放不少于10万个购车指标,促进刚需家庭购车消费等等。不过3月25日,北京市商务局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北京有关刺激汽车消费措施”尚未研究论证,对此事给社会公众造成的误解表示深深的歉意。 山西 4月3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对于山西省消费者购买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汽车,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 《通知》要求,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该奖励仅适用于山西省内,乘用车消费奖励对象必须为自然人消费者。奖励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四川 4月7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3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称,为促进汽车产业稳定增长,对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生产企业制定汽车下乡市场开拓专项计划。具体内容为,从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购买参与活动企业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近一年内全国范围内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再给予农村消费者1000元/辆及以上的汽车下乡价格优惠。 深圳 4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决定使用2020年新追加的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必须为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纯电续航里程超过8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