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被约谈 新车交易乱象何时终结(2)
时间:2019-05-31 05:5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目前,国内尚无专门针对汽车金融服务费的规范文件出台。不过,近年来,消费者与汽车经销商因金融服务费而出现纠纷的案例时有发生,业内对此也一直存在争议之声。 2018年初,北京市海淀法院网在一篇题为《对汽车金融服务费说“不”》的案件快报中重申:“汽车销售公司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应当退还。”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强调,任何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确保事先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提供质价相符的真实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费用;不得巧立名目,误导消费者;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搭售、虚假宣传、诱导式交易等。 在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随着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充分满足各类消费需求是汽车经销商的重要责任和机遇。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是正常的服务行为,但收费标准应该要有公示,收费手续要规范,收费收入要走规范的资金通道。 除备受争议的收费乱象,如何更好地落实汽车三包法也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也再次重申:“所有汽车厂家及经销商必须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规定。适用汽车‘三包’规定的前提是交付合格汽车产品,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的应当依法退换货,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来减轻自身法定责任,不得无理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修订后的汽车三包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新三包法可能会对三包时间的计算做出更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经过此次纠纷,未来也不排除相关部门会出台单独针对汽车金融业务的政策性文件或者部门规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