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改善用车环境 才能真正促进汽车消费(2)
时间:2020-03-27 10: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相对于我国路边停车政策来说,美国在商业街区的限时停车政策(15分钟-2小时)更为合理——在满足人们合理需求、有利于商业繁荣的同时,遏制了那些把路边当成自家车位的行为。 2,利用经济手段兴建停车楼。 用土地转让金、税收作杠杆,激起商人对修建、经营停车楼的兴趣,让他们有利可图,并解决了停车难的问题。对于新建楼盘,不仅要将地下车库作为硬性规定,更应留出较大的余量,比如住宅楼,必须按每户2个车位规划,商用楼按每10平方米1个车位规划。 混乱的交通秩序需要变革——用路权管理解决。 交通的本质是流动,流动速度越快,整体效率就会越高。在这方面有4个建议。 1,一视同仁。 驾车人、骑车人、行人,三者在交通法面前,应该具有相同地位。昔日那种汽车代表“公家”或“富人”的观点,早已过时,早该抛弃。只有地位相同,才能做到肇事者担责。这个逻辑明确了,目中无法的行为,自然会有所收敛。 2,管理常态化。 在不止一个国家,都能见到法律无处不在。如果违反,哪怕仅仅是变更车道没开转向灯,都有可能被警察拦下。看似严厉,但由此换来的,是井然有序、繁而不乱。可见,单靠多如牛毛的摄像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法子,是把警察派出去,让管理成为一种常态。 历史早已证明,所谓“整顿”,基本上是在做无用功。我相信,就连执法者自己都心知肚明,他们返回办公室的那一刻,就是一切恢复原貌的开始。 3,注重路权。 忽视路权,是我国与世界主流最大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导致车速普遍较慢、通行效率非常低、交通秩序混乱不堪。所以,应该将热衷于抓超速的传统做法,改为注重路权。只有明确路权,才是实现良好交通秩序的基础。 4,车速限制应合理。 过于严厉的车速管理,会让驾驶者诚惶诚恐,被迫分散部分精力,观察不断变化的限速牌。此外,限速值应做到合理。比如,把一条很出色的公路定为限速60,很难让人相信其初衷是善意的。再比如,高速公路限速120千米/小时,执法范围就应该定为正负10千米。也就是说,时速超过130千米与低于110千米,都是违法的。因为,只有车速接近,相对更安全。在限速120的路上,如果把时速80也视为合法,其实是在制造隐患。 诸多不便的用车环境需要变革——用观念更新解决。 无论日本还是美国,或是欧洲列国,随便旅游一趟,就能很快发现,他们在诸多方面,都是以尽可能提供便利为原则,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而这种差异,绝非我国“人多”所致,关键原因,在于理念。在这方面有5个建议。 1,非市区繁华地段商业设施必须具备停车场。 只要不是市区繁华路段,商业设施门前,必须有数个专为顾客准备的停车位。停车位限时使用。 2,火车站与长途汽车站,应为客人提供更多便利。 每一座火车站与长途汽车站,都应像机场航站楼那样,在门前设立临时停车区,方便旅客下车。同时,还应在尽量靠近的区域内,设立停车场或停车库。而不是为了虚伪的“脸面”,让客人在数百米之外下车,徒步进站。 3,信息发布,实时准确。 各地的交警、公路部门,须在第一时间公布辖区路况信息,让驾车人做到心中有数。比如,2018年9月,我驾车行驶在怒江峡谷,遇到塌方,查看当地交警与县政府网站、公众号等,一律歌舞升平,似乎塌方根本不存在。 4,服务设施要做到经济、快捷、舒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