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机动车将限行,明天起执行!
时间:2020-03-02 21: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蔚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对县域内机动车 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第八、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决定对蔚县县域内行驶的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蔚县县辖区全部路段(国、省道路,高速公路除外)
二:限行时间: 2020年3月3日0时至2020年4月3日24时(暂定。根据疫情变化形势及时调整)
三:限行措施:
(一)从2020年3月3日0时起,每天对县域内行驶的机动车(含外地牌号机动车)实施机动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单号日子,号牌尾号为单数的机动车通行,双号日子,尾号为双数的机动车通行(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 (二)限行期间,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喷涂统一标识的制式行政执法车可以通行。工程救险车、单位通勤班车、快递用车、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运送抗疫物资的车辆、疫情防控公务用车等车辆,需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交警大队备案后允许通行。 (三)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蔚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款之规定,予以罚款100元处罚,并进行电子抓拍。当日处罚间隔时限4小时(4小时内司机将车驶出限行区域或开到最近的停车场),否则一天内将会被连续处罚。
特此通告。
蔚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日
责任编辑: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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