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对机动车超标排放协同监管执法(2)
时间:2020-01-18 00:3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为此,《条例》设专章规定开展区域联合防治、区域会商、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新车抽检机制、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等措施。“由于很多非道路机械是三地之间互相租用的,因此还将共同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于建华说。 “目前,河北省条例已经于1月11日在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天津市条例也将于明天在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决。三地也已经商定,《条例》的实施日期拟定于今年5月1日。”王荣梅透露,为了确保《条例》落地实施,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等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进行协同监管和执法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情况等。她透露,这项议题初步安排在今年9月召开的常委会上进行审议。 本报记者张航任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