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0-01-02 08:3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原文 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 ETF(场内简称:新能车) 基金代码 5157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20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9 年 12 月 9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79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88,510,19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77,674.91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88,510,19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 合计 288,510,19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不另从基 金资产支付; 4、上表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为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 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 人的记录为 准。 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 清算交收后 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5、上表中“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包含所募集股票市值。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 开始公告 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 开始公告 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 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在上市交易之前可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上市期间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 人的确 认结果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 过本基金管理 人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