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通知!今日起机动车开始限行
时间:2019-11-21 16:4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11月21日 星期四 限行尾号:1和6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0日起,受地面南风、逆温等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其中21日以后,地面湿度逐渐增大,风力减弱,我市可能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一区域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29号)要求,为减轻重污染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20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其他非营运车辆自11月21日起限行2个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019年11月19日 禁限行区域 限行范围: 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