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这家汽车4S店率先启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时间:2019-11-07 00: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4日9时30分许,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长春金山红旗体验中心,详细了解一线销售顾问在接待购车客户时对《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讲解及使用情况,并参与了红旗品牌客户的交车仪式。到访期间,展厅内正在洽谈和签约的客户纷纷表示对该4S店在经营中使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约表示满意。 10月29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长春市商务局和吉林省汽车商务协会,组织召开了《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推广会。会上,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长春市商务局对汽车销售企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领导在会上作了发言,表示要加强企业内部合同管理,通过使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降低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风险和交易成本,有效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今天在长春金山红旗体验中心率先签署第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后,能够减少双方合同纠纷的产生,同时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长春市汽车交易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我们希望借此机会在长春金山红旗体验中心的带动下,全市的汽车销售企业能积极地使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分局副局长李晗说。 长春金山红旗体验中心总经理金咏介绍,以前在签汽车买卖合同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签署内容,存在条例的不完备和法律风险漏洞,容易出现纠纷,出现纠纷以后解决起来非常麻烦,此次《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出以后,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如在交车环节:用户什么时候交订金、什么时候交全款、售前检查和交车时间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对于消费者和经营者而言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在买车之前,很多朋友提醒过我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双方的权益,利害关系的分属责任等事项,刚才我在签署《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前注意到里面对很多事项的分担责任等内容写得很详细,能够保障我们消费者所担心的相关合法权益。”前来签署购车合同的消费者李帅说。 截至今年10月份,一汽红旗品牌销量达到75520台,同比增长217%,尤其是最近几个月的销量全部破万,10月份单月11880台的销量同比增长188%。在政府部门推广使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背景下,为更好地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位于长沈路的长春金山红旗体验中心率先垂范,于11月1日正式启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成为长春市第一家启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汽车4S店。(何少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