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章程
时间:2019-05-20 23:1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级,2009年获评“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2010年获评“湖南省文明单位”,2011年立项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获评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2013年成为株洲市政府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共建院校,2014年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入围全省首批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和本科中职专业教师联合培养高职院校,2016年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生定向培养高职院校。2017年成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全国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学校纪委以及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Hunan Automobile Engineer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石峰校区) 职教大学城智慧路(云龙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第十三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9年面向湖南、河北、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黑龙江、辽宁等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四条 报考类别 湖南:文史类、理工类、体育文、体育理、美术文、美术理、职高对口(师范类、电子电工类、机电类、计算机类、建筑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旅游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 外省:文史类、理工类。 第十五条 报考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专业报考条件: ①直招士官生:须为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文理科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详见“全国征兵网”)或学校招生信息网《直招士官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参考标准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点击查看)。 ②其他专业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颂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