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拉蒂撞宝马致2死4伤,谁给醉驾女这么大胆子?(2)
时间:2019-07-06 22:4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有法律界人士呼吁,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应当从严从重处置,在今后修法时,可以考虑直接归为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醉驾的危害尽人皆知,醉酒开车,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是一种放任行为,只有予以严惩才能引发更多人的警醒。 而且,很多人认为喝酒后只要自己不开车,就不会构成犯罪,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事实上,醉酒同乘人员有如下行为,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一,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其二,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其三,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所以,谭某同车上的张某、刘某也因涉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 在纷纷要求严惩醉驾女的呼声中,很多人也想到最近多个地方正尝试减轻对醉驾的处罚。 比如,2019年1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不起诉参考标准(试行)》,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条件的,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广州越秀检察院在轻微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中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考察项目,轻微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通过参加一定量的社会公益服务,经过综合考核,可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该项目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实施,截至6月底,该院已对46名轻微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作出罪轻不起诉决定。 从2011年首例“醉驾入刑”案件至今已经8年。在这8年里,“醉驾入刑”的严肃打击和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了醉驾可能引起的潜在危害,对我国各地的交通秩序维护起到了无可替代的基础作用。当然,最近各地“醉驾相关附条件不起诉”的做法,也能够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理念和司法的谦抑。 但必须看到,醉驾的危害依然极其严重,容不得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对醉驾理应“零容忍”,也决不可饶恕,就要让其承担风险,并让这种风险变得不可承受。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无辜者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才能让无辜受害者不会流血又流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