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男子30万买的二手宝马是水淹车 法院判决退1赔3
时间:2019-07-04 15:4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图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尹杉 摄
花30多万买了一辆二手宝马车,结果发现竟然是辆水淹车,去找二手车公司交涉,对方却避而不见,车主无奈之下诉至法院。4月17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二手车公司返还购车款,并赔偿车主三倍价款100余万元。 “爱车”秒变“水淹车”,陈先生“出离愤怒”。他认为,二手车公司利用员工身份证登记回购车辆,系共同欺诈,故起诉该公司及王某,要求撤销二手车买卖合同、退还购车款、赔偿三倍价款100余万元。 在庭审中,被告二手车公司辩称,销售时公司已明确告知原告涉案车辆存在涉水问题,原告坚持购买,被告不存在欺诈;原告购车时已通过网络查询车辆的事故及维修情况,知晓车辆涉水事故;王某系公司员工,其签订合同是履行职务,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鄞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在二手车买卖中,销售者具有专业优势地位,应对其知晓的车辆缺陷向消费者进行提示,被告二手车公司在庭审中也承认其对车辆事故情况在销售时已明知,但其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已明确向原告进行了提示。被告二手车公司未明示告知车辆存在严重泡水事故,也不能从其他行为推定原告已知晓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仍愿意以正常价格购入,应认定两被告以欺诈手段与原告订立买卖合同。 最终,鄞州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二手车买卖合同,原告陈先生返还车辆,被告二手车公司返还购车款并赔偿三倍价款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