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山上养殖污染水山下种植犯难 社区调委会来调解
时间:2019-07-02 11:5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近日,沂南县种植户苏某来到界湖街道振兴社区调委会找调解员寻求帮助,请求调解他与胡某之间的矛盾纠纷。苏某和胡某分别在一座山的山下和山上进行种植和养殖,本是一对好邻居,却为何产生了矛盾? 经过了解,原来2010年,苏某在沂南县界湖街道承包了山下的一片荒地用于果树种植。8年后,胡某开始在山上进行畜牧养殖。没过多久,苏某发现他家水井抽上来的水有异味,而且特别浑浊,别说正常饮用,就连给果树浇水都不敢用水井里的水。 无奈之下,苏某前后三次与胡某沟通,希望他能自建一个无害化处理池,改善一下水污染的状况,但胡某强对此置之不理。由于二人私下多次协商未果,日前,苏某找到人民调解员,申请调解他与胡某之间的相邻关系纠纷。 振兴社区调委会接到申请,了解双方矛盾纠纷的焦点后,立即与苏某赶到现场进行察看。在苏某家中,调解员现场打开水泵抽水,经观察,水体样本不但有异味,还异常浑浊。随后调解员查看在此居住的其他三户村民,三户村民家中的水质也有些浑浊,但与苏某家水质相比较好。 胡某认为,苏某没有证据证明他家的水是因为自己养猪引起的,况且周围不仅苏某一家居住,其他三户村民家的水质就很好,偏偏他家受到了污染,肯定不是自己养殖的原因。调解员首先向胡某强调了界湖街道关于畜牧养殖的告知书,其中一项就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畜禽养殖场应当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禽粪便、养殖废水的贮存处理设施,减少污水产生和排放。同时也禁止将畜禽粪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直接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排放。根据法律规定,邻里之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正确处理排水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经过调解员这一番强调,胡某自知理亏,当场同意整改,并修建两个无害化处理池,确保自己有一个合格的养殖厂。鉴于苏某家的水已经无法饮用,调解员又提出,希望胡某强能够将自己的水井一并给苏某家使用。胡某认为,可以将自己家的一口井给苏某供水,但是架水管、买增压泵的钱需要苏某来出。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各让一步,达成了一个合理的约定,在调解员的指导下形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临报融媒记者 张慧 通讯员 刘晓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