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投资新规取消审核制 多项争议条款被调整(2)
时间:2019-06-09 18: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同时,在新建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系统企业投资项目中,征求意见稿中争议最大的一条——“能量型车用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应不低于300Wh/kg,系统比能量应不低于220Wh/kg”也被取消。 建立追责制 自去年发改委暂停新建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审批之后,新造车企业中一部分开始通过代工、并购等各种渠道来获取生产资质,另一部分则积极准备迎接资质审批的重启。而业内人士曾认为,在《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新造车企业的热潮从高潮快速下降,众多车企的融资难度有所增加,且大家意识到未来的不确定性,纷纷采取融资、上市、加快产品批量交付等不同的应对措施。 此次《规定》的改变一方面是我国继续开放的延续,另一方面也展示了主管部门对汽车产业的新思路。中国汽车产业目前正出现前所未有的大变化,一方面汽车股比限制在今年宣布取消,宝马已经成为第一个改变在华合资公司股比的企业;另一方面新造车企业层出不穷,新能源汽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这个时候,新造车企业带来的‘鲶鱼效应’确实已经显现。”威马汽车创始人沈晖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 但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压力也是巨大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预计2025年中国汽车产量将达到3500万辆左右”、“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的预期和目标,这意味着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的目标为700万辆。要达到这个目标,可谓是难度颇大。在此次规定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企业的产能扩充就被新增加到《规定》之中,可以看出政策的导向意图。 而另一方面,电动车在短时间内不能取代燃油车的讨论也接近尾声,冲动式地提出了要在2020年左右停止生产燃油车的企业也开始纷纷改口,在这种背景下,业内主流观点开始认为,在可以预见的至少20年内,燃油车的主流地位不会被代替。而在这样一个过渡期间,如何实现技术的发展和消费稳定等诸多考虑,决定了燃油车不可能完全被产能限制。这也是此次《规定》仍旧对燃油车保留有窗口的原因。 另外,在权力下放、部分指标“松绑”的同时,政策也对地方政府和汽车产业项目投资设置了更高的进入门槛。同时对事后监督的要求更高,共分为五步。首先明确了各类汽车投资项目的准入标准,其次,同步做好了汽车产能利用率、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等数据的调查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各地、各企业的运行情况,为汽车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创造了条件。 新《规定》要求企业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有关信息,并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为有关部门和地方实施监管提供了第一手信息资料。其次,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委将与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查实的违规项目给予撤销备案,同时实施联合惩戒。此外,政策还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甚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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