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服务指南(4)
时间:2020-10-10 18:5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二、适用范围 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经营主体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五、设立依据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第六条、第八条 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3、《关于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政许可委托下放工作衔接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6]10号) 4、《关于规范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0]16号) 5、《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标准及验收要求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0]56号) 6、河北商务厅关于规划发展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指导意见 7、《关于<石家庄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2017-2021年)>的请示》(石商[2017]27号)(已报河北省商务厅待批) 六、受理机构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七、决定机构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八、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九、办理条件 无特殊申请条件 十、禁止性要求 无 十一、申办材料 1、企业法定负责人或回收网点负责人变更: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变更申请表书 原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存档 2 变更申请 原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存档 3 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 各1 纸质 验原件退回留1份复印件盖章存档 4 企业任命书 原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存档 5 变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人员简历 原件、复印件 各1 纸质 验原件退回留1份复印件盖章存档 6 原资格证或回收网点证 原件 1 纸质 暂存 2、拆解场地变更:按照《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标准及验收要求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0]56号)中新建场地的相关要求,对场地开展验收工作。 3、回收网点地址变更: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变更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存档 2 变更申请 原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存档 3 营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 各1 纸质 验原件退回留1份复印件盖章存档 4 购地或租地相关合同 原件、复印件 各1 纸质 验原件退回留1份复印件盖章存档 5 地址图纸 原件、复印件 各1 纸质 验原件退回留1份复印件盖章存档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变更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存档 2 变更申请 原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存档 3 验资报告 原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存档 4 验资企业资格证书(减少注册资本的需当地报纸公告) 原件、复印件 各1 纸质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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