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
时间:2020-07-01 01: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准则,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交货、付款均按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经公司第九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厦门钨业签署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厦门钨业(包括厦门钨业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总量确定、交易定价原则、付款方式等予以约定,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新增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厦门钨业主营业务包括钨精矿、钨钼中间制品、粉末产品、丝材板材、硬质合金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了确保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与其进行原辅材料采购、产品销售、贸易等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行为,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2、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以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问题》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先进行了确认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与关联方厦门钨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惠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此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