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益福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五宗违法遭罚25万 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2)
时间:2020-06-05 03: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五)上述未能有效规范代理人销售行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江苏益福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综上,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对江苏益福给予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对闵江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洪小兰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