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能源汽车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次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重点扶持新能源汽车尤为重要。”李金勇表示,全国工商联汽车商会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对新能源汽车产业进行支持: 1)延长对新能源汽车的国家财政补贴时间,加大补贴力度。全球范围内不仅中国在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世界汽车强国也一直在对本国新能源汽车予以补贴,且力度还在不断加大。例如德国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折合人民币六万元每台的补贴,并同时针对充电设备公司提供近3000万人民币的资金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 相比之下,2019年中国针对新能源汽车大幅减少补贴的措施对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加之新能源汽车成本下降的幅度还没有达到成本临界点,致使2019年新能源汽车出现负增长,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成本压力加大,在科技研发、生产制造、品牌创新上难免畏手畏脚。部分新造车势力由于没有达到产销规模,更是苦不堪言,时刻处于破产的边缘。因此建议国家财政继续补贴新能源汽车至2023年,并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同时提高补贴对于汽车研发制造的指挥棒效用,制定新能源汽车百公里电耗标准,取代单一的高续航标准,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率。 由于国家财政补贴一般由生产企业进行了垫付,个别生产企业高峰时垫付资金100亿以上,致使汽车生产企业资金压力巨大。因此,建议国家缩短财政补贴发放的周期,由以前的1-2年发放变更为6个月发放一次,促进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2)放开各地对新能源汽车的限购。随着国内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提高,马路上的绿牌车越来越多,但一些地区限购政策成为了释放新能源汽车增长潜能的紧箍咒。因此,建议各地完全放开对新能源汽车的限购,满足民众日常出行刚需,提振当地消费,促进当地环保。 同时,北京新能源指标排队人数已经向50万人大关逼近,建议北京每年增加10万个新能源汽车购置指标。北京日前加强对外地牌照机动车的管理,约减少了100万辆车的使用,即便每年增加10万辆新能源汽车, 10年内也不会对于北京交通产生更大影响。同时可以加大老旧车辆的报废力度,尽快研究制定促进消费者将燃油车转化为新能源汽车的引导政策,从而快速实现新能源汽车为主的交通环境,为首都的蓝天白云做出贡献。 3)抓好对双积分制度的落地,并完善对双积分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的处罚措施。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对于汽车生产企业的双积分情况是每年公布一次,近年来是在每年4月初公布上年度双积分完成情况,这十分不利于汽车生产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或决定是否购买积分。建议政策执行部门按照月度或季度公布双积分情况,而非每年公布一次,以保证政策的及时调控作用和严肃执行效果,同时应要求在相应时间节点未达标的企业必须生产或购买积分,并制定对积分未按时间要求归零的企业进行处罚的标准,如每1积分处以1万元罚款,以罚代管,让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同时让企业的积分可以有节奏的出让,也防止当出现新能源积分供应不能满足需求时,燃油车企遭受更加严厉的处罚包括停止新车型目录申报和停止高油耗车型生产。最终确保政策得以落地执行。处罚的资金可用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反哺企业。 建议在中国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车辆出口到其它国家后,仍可按照中国的积分制度获得新能源积分,这样不仅能增加中国车企收益,更能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出口业务,刺激经济发展。 4)调动政府资源加大充电桩的安装力度。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配套设施建设极为关键,是推动消费者认可、购买新能源车,以及优化消费者使用体验的重要环节。因此建议:一是规定新建小区车位安装公用充电桩比例,同时应保证每一个车位都可以安装充电桩;二是老旧小区由国家投资进行电力扩容,并逐步按比例安装公用充电桩,比例可以逐步提高,如第一年内覆盖20%车位,三年内覆盖50%车位,五年内覆盖80%车位。 对于各个城市的路边停车位,由政府确定一定比例安装路边充电桩,把充电桩作为公用设施管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增多,政府也会增加相应的财政收入。建议安装充电桩的停车位标记成新能源汽车专属停车位,对于违规停放的燃油车主处以罚款或者双倍收取停车费,同时新能源汽车专属停车位在车辆充电时免收停车费。 5)继续推动出租车、网约车电动化步伐。除资金和基础配套设施支持外,对于有条件的地区给予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倾斜,例如规定3-5年内出租车需进一步电动化并且明确更换比例,网约车方面在规定年限内全部实现电动化。 6)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纳入公交体系,调动社会资源给予支持。在社会资源方面,出台相关政策,确定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进入公交体系,并划拨一部分路边停车位免费使用。同时政府对停车费、充电费给予优惠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日常使用成本。 7)减免高速费,加大车辆普及。随着科技的进步,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越来越大,应鼓励有中长途用车需求的家庭使用新能源汽车,建议开新能源汽车可以半价缴纳高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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