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对保险业提出了哪些创新要求(2)
时间:2020-03-10 09:2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改革营业中断保险、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停工损失:企业因疫情而停工,各级政府也出台了诸多政策,帮助企业共克难关。营业中断保险专门保障企业因受灾而导致营业中断并发生的利润损失,但目前仅保障因财产发生损失而导致的营业中断。企业在本次停工中,财产并未发生任何损失,故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根据保险近因原则,本次企业停工的近因是疫情及行政命令,也就是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前,厦门创新推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还只局限于应对本次疫情。 考虑到突发公共事件所具有的危害复杂性,保险业可以创新地将“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导致的企业停工损失”纳入营业中断保险的保险责任,规范地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保障。此外,应将营业中断保险的承保方式从原来的不定值保险改革为定额保险。只要发生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导致的停工,都进行定额给付。最后,应将营业中断保险进行标准化。即确定标准的保险金额,按份数购买,仅设置不同规模企业最多能购买的份数,并以营业中断时企业固定支出的50%-80%为限。这样就能快速进行互联网销售,只需要填写企业名称、纳税记录和相关部门通知,就可快速核保和理赔,即刻到账。而且,中小型企业的情况大多都差不多,标准化的营业中断保险基本上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 构筑全方位的医务人员保险体制,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前线战士: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务人员奋战前线,容易感染病毒。国家已将医务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而死亡的事故定为工伤,并给予补偿。各家保险公司也纷纷向医务人员赠送保险。但还需要把这些临时举措落实为制度。医务人员在日常诊疗活动中也面临着各种感染风险甚至生命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中因工作的原因所受到的伤害都属于工伤。所以,对医务人员提供的保护不应该仅停留在疫情中,疫情后也应该持续构筑强大的保障。除了社会保障中的工伤保险之外,相关部门还应该通过商业保险为医务人员提供保障,特别是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障医务人员因工作而导致的疾病或死亡。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障。在每次事故中,倘若保险损失占经济损失的比例越大,才能充分显示出保险作为国民经济稳定器的作用。对于保险行业而言,新冠疫情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它让我们全面地认识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尽管我们希望未来不要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保险业还是要抓紧创新和改革,准备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更多的保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