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关于增加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2)
时间:2020-01-01 01:5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网站()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出售合资企业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合资企业股权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8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黎军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 (4)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5)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 6.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60625、“长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上述非累计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