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的春天来了(2)
时间:2019-05-21 18:3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为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管理办法在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特定领域的报废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的同时,不再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允许将符合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从而消除了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 报废机动车是亟待开发的 宝贵资源 为了确保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仍应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同时,规定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回收信息系统,回收企业应当如实记录“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回收信息系统,以确保拆解的零部件来源可追、流向可查、风险可控。 “报废汽车中含有大量可再生资源,72%的钢铁(69%钢铁+3%铸铁)、11%的塑料、8%的橡胶和6%的有色金属,汽车上的钢铁、有色金属材料的零部件90%以上都可以回收、利用,玻璃、塑料的可回收利用率达 50%以上。1400万的报废量,实际拆解量只有不到200万辆。”贾新光坦言,我国汽车的报废率不高,近6年来我国汽车的推测报废率在2.5%-3.7%之间,实际拆解率不足1%。与此同时,报废机动车拆解技术研究在国内目前基本是空白。“报废机动车是亟待开发的宝贵资源。” “2000年9月,欧盟发布了报废汽车回收指令(2000/53/EC),将报废车辆的回收利用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该指令规定新款汽车的材料回收率至少要占重量的85%,可利用率至少为95%。这非常值得学习与借鉴。”贾新光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