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納入《南寧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經營有效期為4年(2)
时间:2019-10-12 03: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另外,《條例》對投訴處理問題也有明確規定。《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出租汽車企業應當建立投訴受理制度,公布投訴方式和監督電話,即時受理乘客咨詢、投訴、遺失物查找等事宜,並在受理投訴后七日內做出答復處理。針對反映較多的網約車投訴難的問題,《條例》還規定,網約車企業應當實行投訴凍結機制,對乘客投訴涉及安全或者拒載等重大服務質量問題未核查處理的,不得向被投訴駕駛員派單。 出租汽車企業未建立、落實投訴受理制度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鄧玲) (責編:龐冠華、許藎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