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豪车 倾家荡产?“豪车险”了解一下!(2)
时间:2019-08-07 21: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尽管德国生产豪车较多,许多人对豪车也有购买能力,他们仍然不愿意付出较高的车险保费去购买豪车保险。而且德国的许多保险公司也不愿意承保豪车,因为如果自己承保的豪车发生了较大的理赔金额,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的损失。德国和我国一样也设有第三者责任险,而且他们规定无论车主拥有的是何种车必须购买此保险,否则不让在路上行驶。在德国,人们的风险意识也相对较高,90%以上的车主都是选择最高投保的责任限额。因此即使是普通车撞上豪车,也能减轻普通车车主的经济压力。 中国香港 在香港,保险公司在确定一些价值较大、车型高档、风险系数较高的豪车保险额度时,会按照驾驶员情况、当前市场价格、车的用途以及年限和年行驶公里量来考虑。对于一些专门用于比赛的跑车或者加以改装的车甚至会拒保。另外,香港车主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因为香港规定此险种为强制性险种。此险种对人身伤亡的赔付责任限额是1亿港元。在车辆损伤方面也做出了明确区分,家用轿车的赔付上限是200万港元,但是货车赔付上限仅为100万港元。 在香港,监管部门还设置了“第一基金”,如果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或者没有购买车险,再或者购买的保险不足以支付受害者受到的损失,那么伤亡者家属就可以向这个基金提出申请补偿。如果保险公司也没有足够偿付能力去向损失者支付赔偿,他们还可以向“无偿付能力赔偿基金”提出赔偿申请。而此两项基金的经费都是来自于保费的附加费,目前附加费占汽车保费的4%。 对我国保险业的启示和建议 尽快设计豪车险 改进现有第三者责任险中的问题 普通车与豪车发生碰撞事故,如果是普通车车主负主要责任,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普通车车主应该向豪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对普通车车主来说似乎有点不公平,因为如果没有豪车上路,普通车车主就不会遇到这么大的风险,也不用向保险公司缴纳高额的保险费。因此,法律应该设定普通车车主的第三者责任赔偿限额,而且这个赔偿限额大小应该设置得相对合理。否则,较低的赔偿限额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普通车车主仍然赔不起。较高的赔偿限额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况且会发生普通车因为仇富等某些心理故意去撞击豪车。而且豪车车主也应该自己承担普通车车主难以赔付的那部分,虽然从表面上看,这样的规定损害了豪车车主的利益,但是仔细思考是很有道理的:一是豪车驾驶者在路上行驶时,让普通车车主承担了部分风险,而且自己又享受了豪车带来的愉悦,他们理应为自己的享受来买单;二是豪车车主既然有钱能购买豪车,那么他就应该承担自己的风险。 另外,我们可以通过完善现有的第三者责任险条例,来解决豪车被撞后普通车车主赔付不起的问题。例如,可以在原有的商业第三者险条款中加入一些特别的约定,这个约定就是针对普通车撞上豪车问题的,普通车车主可以多向保险公司支付一些保费,如果发生了撞豪车的事故,并且自己很难承担赔付责任,那么这部分责任就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这样不仅降低了普通车车主的赔付负担,而且使得豪车车主以及保险公司的利益都能得到较好保障。 推出“豪车险” 普通车撞上豪车,有时候即使是倾家荡产也很难赔付得起,这是任何一个普通驾驶者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普通车车主也不可能因为少量的豪车去花费较高的保费购买较高的第三者责任险。既然豪车车主有能力购买昂贵的豪车,那么他们也应该为自己的汽车买上保险,承担一部分风险。因此,我国保险企业的精算师应该根据精算原理尽快设计豪车险种,这样不仅能解决我国缺少“豪车险”的尴尬局面,也对完善我国的车险险种具有重大意义。我国也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强制豪车车主购买此保险,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豪车险”可以让普通车肇事司机承担合理范围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下的部分,保险公司不再就这部分损失向肇事者追偿。豪车车主向保险公司购买“豪车险”,保险公司也就有能力去对豪车的损失进行赔偿。这种新险种的意义是让本该有普通车肇事者承担的赔偿责任扩大到社会保险机制中去分担,实现了一定的社会保障职能。 促进车险费率市场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