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推进新能源工程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2)
时间:2019-07-10 12: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依托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加速推动智慧城市和智能交通建设,将智能网联、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新能源工程车进行融合,推动新能源工程车的智能化,建设市级工程车综合监管平台。(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公安交警局、发展改革委配合) 专栏4新能源工程车智能网联技术 (1)推动新能源工程车的智能化及相关零部件产业化。将高级辅助驾驶技术应用于工程车,使车辆具备实时定位、超载监控、盲区监测、前碰撞预警、自动紧急制动、车道偏离预警和危险驾驶行为分析等功能,提升工程车安全性和智能化水平。积极研发机器视觉、车载雷达、高精定位系统、智能终端等关键零部件,加快产业化进程。 (2)建设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依托的工程车综合监管平台。通过PC端、手机移动端的人机交互平台实现对工程车车辆状态、运行轨迹、违规作业、不良驾驶行为进行监测、预警及远程干预。深度分析驾驶员风险行为,建立驾驶员驾驶风险档案,建立风险识别与管控模型,实现事前可预防、事中可控制、事后可追溯的工程车安全管理能效。 (3)加快推动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规划建设。平台涵盖远程操纵和货运车辆编队、无人清扫车等十类测试示范场景,加速集聚各类创新要素,推动新能源工程车智能网联技术发展。 到2021年,建成工程车综合监控平台,工程车具备辅助驾驶功能。 (二)推进产品示范应用。 在有条件的港口码头、建筑工地、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区域,以物流车为突破口,逐步开展新能源工程车的示范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公安交警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配合) 专栏5 新能源工程车示范应用工程 (1)城区物流电动化工程。重点布署轻型柴油车电动化、纯电动货车路权优先、“绿色物流区”、物流集中区充电桩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示范、电动公路技术研究等项目。具体包括:逐步淘汰营运类轻型柴油货车,推动非营运类轻型柴油货车置换为纯电动货车,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允许轻型电动货车在除深南大道外的其他道路行驶,对车长6米及以下的中重型电动货车,参照普通轻型货车限行规定;选取十个片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 (2)港口领域电动牵引车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工程。针对港口人车分离、行车路线固定、低速行驶、封闭管理等特定场景,结合电动车智能化、零排放、低噪音等优点,推动港口领域率先实现电动牵引车自动驾驶,打造绿色运输智慧港口示范工程。 (3)环卫车清洁化项目。对外包环卫清扫和清运标段,推广使用纯电动环卫车。2019年起,重点鼓励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更换为纯电动车辆。 (4)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项目。2019年起,在业主单位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工程招标中,经定性评审符合生产经营条件时,对增加使用新能源工程车实行加分鼓励。 (5)新能源工程车充电网络优化项目。充电网络布局充分与车辆应用场景衔接,提高充电便捷度和设施的利用率。突出“停放与充电一体化”原则,实现功能复合,提高规划用地集约化水平。优先挖掘存量设施潜力,拓宽充电设施建设渠道,减轻新增供地压力。 到2021年,在港口码头等区域,建设一批新能源工程车示范应用工程。 (三)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整合产业链各方优势资源,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集中布局配套基础设施、核心技术创新和智能服务平台,加快完善重点产业项目扶持政策,为产业高水平集聚发展创造条件。依托龙头企业、科研院校及行业协会等,举办国际会议、企业论坛及国际展会等重大活动,引进全球领军人才,吸引国际国内产业链上下游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知名智库、行业协会等机构落户深圳。支持、引导我市高等院校及培训机构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及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相关实习实训实验平台,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和产学研合作,加强专业建设和实用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创新委、交通运输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建设局配合) (四)打造产业生态体系。 1.完善产业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