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召集“赏金猎人 上午找到两辆“老赖”豪车
时间:2019-06-14 04: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查封,不允许其买卖交易并不难,但实际找到并查扣车辆并不是件容易事。 6月11日上午,房山法院执行局通过悬赏公告的形式,从一名“执行赏金猎人”处得知被执行人车辆线索,执行法官迅速赶往现场,在东四环附近找到并查封两辆奔驰车。 据了解,2015年1月,张某、郑某和某钢板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郑某出借500万元用于开设健身房使用,借款期限为1个月,由某钢板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其为两年,后郑某向张某出借了500万元。谁知过了两年,郑某仍未还钱,于是2017年张某将郑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债务。 后经房山法院判决,郑某与妻子陈某偿还张某借款500万元。但在执行过程中,郑某与陈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并对二人进行了限高措施。法院线上查封了郑某、陈某名下的7辆轿车,但法院并未找到车辆对其进行实际扣押,且未查到二人名下其他财产。 2019年5月,张某向法院告知被执行人某钢板公司已经破产,并分得18万余元,郑某、陈某还剩余执行案款376万余元未还。张某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同时向平安保险公司支付了两万元购买了悬赏执行补充保险。 据悉,在执行到位的案款最高100万元的限额内,15%的悬赏金额均由保险公司支付。超过100万元,悬赏金由张先生支付。 上周,电视台、法院公告显示大屏和执行局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了郑某夫妻5部车辆线索的悬赏公告,其中包括了一辆路虎车、两辆奔驰车和两辆大众车。 此后,房山法院执行局接到举报人线索,称在朝阳区晨光家园小区和东风南路附近均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汽车。6月11日上午,执行法官迅速赶往现场,对车辆进行查封。 “干嘛啊你们?!”正在法官在晨光家园小区对陈某名下一辆奔驰车进行查封时,一名穿白色上衣的年轻男子小步快跑,冲过来质问法官。 法官告诉对方,这辆车因被执行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早在车管部门进行了查封,只是没有实际扣押车辆,如今法院过来实施查扣,如有疑问,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 男子表示,自己姓刘,这辆奔驰车是自己花钱买的,但号牌是找朋友的母亲租的。而经过法官核实,该男子朋友的母亲,正是被执行人陈某。 随后法官又来到了东四环外的东风南路附近,找到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白色奔驰E300,这正是被执行人名下第二辆车。 房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仲健表示,今天的行动线索,都是通过发布悬赏公告,接受群众举报得来的,最大限度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房山法院执行局和平安保险签订了一份框架协议,采取悬赏公告的方式进行信息征集,并制订一份悬赏执行补充保险合同,由申请人缴纳少量费用,发动社会广泛资源和力量,帮忙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据张仲健透露,线索举报人提供信息后,如果执行成功或成功拍卖,线索人可以拿着法院出具的相应手续,到平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平安保险公司会支付拍卖款的15%给线索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