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
时间:2019-05-16 13: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3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020100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3号”《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钧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每张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1.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1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按月编制明细表,并抄送保荐机构。 3、财务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将垫付的银行承兑统计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