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兰州市属国有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招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200人公告
时间:2020-10-07 01:5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2020年出租汽车投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20〕37号)和《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兰州市出租汽车报废更新及新增运力工作的通知》(兰交发〔2020〕71号)精神,参照《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集中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二)招聘人数:200人。 二、经营模式 两权(经营权、车辆所有权)归企,承租式经营。 三、投放车型 纯电动车66辆,双燃料车134辆。 四、招聘条件 1.符合法定小型汽车准驾车型,具有C2及以上驾照(C2准驾车型为小型电动汽车),驾龄3年以上。 2.取得兰州市核发的有效《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兰州市户籍(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兰州市以外应聘者须提供本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房产证明。 4.男性28-50岁(1970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女性28-45岁(1975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提供毕业证或学历证明。 6.承诺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和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无非法营运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累计扣满12分的记录。 7.身体无异味、无纹身、无刺青,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8.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热爱驾驶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9.应聘者在其他出租汽车公司有注册车辆或在入职企业失信名单的,不予录用。应聘者在其他出租汽车公司注册副(替)班的,录用后须注销副(替)班资格。 10.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聘者,聘用后须提交相关证明。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1.由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通过《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通过西北人才网()、西北人才网官方微信公众号(xbrcw0931)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在西北人才网设计制作“2020年市属国有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招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告”专栏,链接在线招聘报名服务系统。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星期一)-9月8日(星期二)。 2.登录西北人才网(),点击“2020年市属国有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招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告”专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3.按照要求填写《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报名表》。 4.报名时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核加分项。 5.因双燃料车和纯电动车数量有限,请驾驶员报名时明确选择车型(双燃料车和纯电动车)并慎重填写是否服从调配。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9日(星期三)至9月10日(星期四)。 2.资格审核地点:广场东口甘肃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3楼(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5号)。 3.资格审核携带材料: (1)本人《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