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法院召集区内汽贸企业进行座谈 进一步规范汽车消费市场秩序
时间:2019-06-06 00: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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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看新闻:进入四川手机报 短信看新闻:订阅四川特快 四川新闻网自贡4月26日讯(崔青)前不久,西安奔驰女车主的哭诉维权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同时暴露出汽车销售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4月24日,贡井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召集集聚区内的汽贸代表企业进行座谈,引导汽车销售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汽车消费市场秩序,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川南汽贸产业集聚区位于自贡市贡井区,是自贡市打造的六大专业市场之一,现已成功申报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区落户汽贸企业达28户,经营汽车品牌72个,其中4S店49个,聚集了全市近75%的汽车销售与服务4S店,占全市汽车销售额70%以上。 近三年,贡井区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及聚集区内企业的汽车消费类纠纷27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3件,产品质量纠纷4件,比2013—2015年减少31%,显示汽车销售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不断提高,纠纷处理能力不断增强。但是,通过对汽车消费类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梳理后发现,部分汽车销售企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在贡井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涉及汽车销售企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的表现形式有以二手车、召回车及事故车等充当新车销售;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汽车销售企业处于优势地位,往往利用消费者急于购买汽车的心理通过各种形式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部分汽车销售企业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形式也是花样繁多;部分汽车销售企业订立合同不规范,约定不明确。 法官提醒: 汽车属于特殊商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消费者购买汽车涉及机动车登记、机动车保险、购置税缴纳、按揭贷款、车辆维修保养等环节,流程复杂,汽车销售与服务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此外,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维权能力方面也存在不足,例如对合同、发票与付款凭证等资料保管不善,维权过程中不注重证据收集等问题,也给给汽车销售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发生纠纷埋下了隐患。当前,汽车销售领域竞争激烈,营销模式不断创新,也带来新的法律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执行新车售前检测程序,确保新车交付质量。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乘用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及供应商的服务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消费者购买的新车进行检查和校对,处理一切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项目,向消费者如实、全面提供售前检查服务的相关信息,保障消费的知情权。 二、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合规自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对经营行为是否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进行合规检查,重点包括限定购买指定车险、限定接受代上牌登记服务、限定办理指定金融贷款、限定接受汽车装饰服务、拒绝全款购车等,格式合同是否有减轻或免除己方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扩大己方合同权利、限制或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利的条款。 三、收费项目明码标价,确保服务等价、有偿、自愿。汽车企业销售应当对车辆价款之外的其他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包括服务内容、收取主体、成本构成及收费标准等;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征询消费者意见,尊重消费者选择,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保证服务内容与收费等价,提供合法收费票据;格式合同中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四、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员工合规培训,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汽车企业销售企业应当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平台,杜绝设置维权壁垒,及时告知消费者投诉的处理进程,避免推诿塞责;此外,汽车企业销售企业还应当强化对员工的合规培训,不断增强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