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明确2021到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2)
时间:2020-06-24 12: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此外,对个别文字作相应修改。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第44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责任编辑:admin) |
此外,对个别文字作相应修改。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第44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责任编辑:admin) |